云南省可保煤矿环境信息公开公告
一、企业基本信息
1. 单位名称:云南省可保煤矿
2.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216860798H
3. 法定代表人:陈安勇
4. 地址:云南省宜良县汤池镇
5. 联系电话:0871-67671778
6.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 经营范围及产品:产销褐煤
8. 生产规模:60万吨/年
二、环保概况
矿于1993年作了“可保煤矿皂角露天坑改扩60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995年12月26日宜良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以“宜建环(1995)43号《关于云南省可保煤矿皂角露天改扩6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进行了批复。工程竣工后,2001年7月17日宜良县环境保护局以“宜环保[2001]52号”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要求矿坑水雨季外排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矿现有洒水车4辆用于生产洒水降尘,容积8万m3的坑底贮水仓一座。
三、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1)矿坑水:无地下涌水,主要为雨季地表径流。特征污染物为pH、SS、COD、Fe、Mn、氨氮等。
(2)无组织排放废气:特征污染物为粉尘。
(3)固体废物:特征污染物为采煤产生的剥离土方。
(4)危险废物:特征污染物为修理产生的废油和废电瓶。
2.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
(1)矿坑水:无地下涌水,主要为雨季地表径流汇集存于坑底水仓,大部分用于采场、排土场及生产道路的洒水降尘,其余外排;今年雨季未排放,贮存于坑底水仓。
(2)粉尘: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
(3)固体废物:剥离土方运往排土场排弃。
(4)危险废物:修理产生的废油和废电瓶集中存放于已建成的危废暂存库。
3.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矿坑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3)采场和排土场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矿坑水处理设施
建设处理能力3500m3/d的矿坑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231万元,经公开招标,与中标的上海达源环境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工程的土建部份已完成,现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5月底竣工,以满足矿坑水的达标排放。
(二)无组织粉尘处理设施
根据矿生产实际情况,利用现有的4辆洒水车对采场、排土场及生产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
(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剥离土方集中堆放于专用排土场,排土场外围建有排水沟。
(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已建成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有4吨的贮存罐2个、180升贮存罐7个,总容积9260升,并按要求配置了消防设施;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及转移网上报批已通过审核,与云南泽森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废矿物油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合同》,与云南振兴集团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服务协议》。
五、皂角露天坑检测报告
委托云南众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皂角露天矿坑进行矿坑水和无组织废气的监测。
1.检测时期:2018年4月19日
2.检测结果
(1)矿坑水水质检测 单位:mg/L